西创建办发〔2021〕6号西固区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通知,(1)(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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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创建办发〔2021〕6号
关于西固区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级各类文明单位:
现将《西固区2021年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州市西固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西固区2021年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 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方案
为全力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增强广大市民文明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市文明办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劝阻交通违法行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平安出行,做文明有礼的西固人”主题,按照“就近就便”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全区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和志愿者在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法规常识;
(二)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快车道、违规带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三)对车辆不礼让斑马线、不避让特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翻越隔离栏等交通违规行为进行劝导;
(四)对过马路有困难的行人(如孕妇、老人、残疾人等)帮助他们安全过马路,同时提醒行人快速通过;
(五)协助维护交通秩序,引导乘客文明排队、有序乘车,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增强市民秩序意识。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 间 :
2021 年 6 月 —2021 年 12 月 , 每 周 双 休 日 上 午10:00—11:30,下午16:00—17:30。
地点:城区主要交通路口、人群集中的重要路段、各重点公交站点。参加单位在十字路口安排2名志愿者对角站立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文明单位: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本单位志愿者积极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二)城区各街道: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的做好安排,组织好各自辖区内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三)交管部门:交管部门要配合区文明办制定具体的方案,依据辖区人流、车流密集情况提供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名单,并对参与活动的志愿者进行培训,做好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四)交通部门:交通部门组织志愿者做好重点公交站点交通秩序维护和市民文明乘车活动;
(五)新闻媒体:区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劝阻交通违法行为活动的采访和宣传,开设专栏曝光一些不文明交通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和深化文明交通行动工作的有效抓手,作
为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内涵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严格要求,认真履责。城区各街道、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志愿者要按照安排表按时按点位上岗,严格落实签到制;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统一着装,规范履职,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严禁出现离岗、串岗、聊天、站姿不雅等与劝导活动无关的行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区属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各单位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形成强大的文明交通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创建办将组织专人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人员到岗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勤督查并通报,各单位务必确定 1 名专职工作人员加入“西固区文畅办”微信群,在群里及时上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照片,区创建办将对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开展活动情况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对不及时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不上传活动照片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将撤销文明单位称号。
联 系 人:马霞
联系电话:7546172
附件:西固区主要交通路口文明劝导活动安排表